亲办案例|合同与商事争议

出租游戏账号被租客作弊封禁,法院按过错比例判赔8.4万元

(2026)陕 0191 民初 **** 号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法院合同纠纷
本案脱敏文书第1页
本案已脱敏文书封面

Case Information / 本案信息

审理机关
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法院
纠纷类型
合同纠纷
案件编号
(2026)陕 0191 民初 **** 号
本案代理律师王龙月律师

代理律师信息以案件最终定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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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敏与结果说明

正文完整呈现用户确认的最终定稿,并沿用稿件中的脱敏称谓;文书图片使用用户确认已脱敏的素材。本案结果仅对应当时事实、证据与程序,不构成对其他案件结果的承诺。

黑龙江怀瑜律师事务所王龙月律师办理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法院合同纠纷案例

本文案号、当事人姓名、单位名称、身份信息、住址及其他可识别信息均已脱敏处理

案号:(2026)陕 0191 民初 **** 号 | 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法院 | 合同纠纷

本案代理律师

本案由黑龙江怀瑜律师事务所王龙月律师代理。王龙月律师系黑龙江大学法律硕士,主要从事民商事争议解决。本案中,她围绕合同纠纷的合同基础、履行记录、举证责任和责任承担梳理处理方案。

案例摘要

缪某花10万元购入某射击类游戏账号,挂平台出租盈利。租客陈某租用后违规使用作弊工具,导致账号被平台封禁十年。缪某委托王龙月律师起诉,主张账号损失24万余元。法院认定游戏账号属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陈某作为租用合同相对方违规使用致封号,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指出缪某违反游戏协议私自出租账号、自身存在过错,酌定其自担30%、陈某赔偿70%,判决陈某赔偿8.4万元及利息。虚拟财产的认定、过错分担和损失酌定,这个案子讲得清楚。(本文当事人、单位等信息均为化名)

关键词:哈尔滨合同纠纷律师|网络虚拟财产|游戏账号出租|封号|损害赔偿|过错分担|损失酌定|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法院|合同纠纷|王龙月律师|黑龙江怀瑜律师事务所

一、案件背景

缪某2023年6月从案外人处以10万元价格购入某射击类游戏账号,随后把账号挂到租赁平台对外出租盈利,定价每小时70元。

2025年6月,租客陈某通过平台联系缪某租用账号,约定使用2小时、支付租金140元。缪某扫码协助陈某登录后,陈某在游戏中使用作弊工具修改数据,导致账号被平台检测并封禁3650天,从2025年6月一直到2035年6月。缪某购入账号后又陆续充值14万余元点券,封号使账号核心功能完全灭失。

缪某多次索赔无果,委托黑龙江怀瑜律师事务所王龙月律师起诉,主张账号损失24万余元及利息、律师费。

二、争议焦点

1.游戏账号算不算虚拟财产?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网络游戏账号是用户在网络游戏中创建的身份标识,账号及其内含的角色、装备、货币等虚拟资产,具备可支配性、经济价值和可交易性,符合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受法律保护。账号被封期间的娱乐体验、社交属性、竞技价值等核心功能完全灭失,实际造成财产损失。

2.租客违规使用致封号,要不要赔?

陈某通过平台与缪某协商租用账号并付费,账号由其实名认证注册,无相反证据推翻的,陈某应认定为租用合同的相对方。陈某承租后违规使用作弊工具致账号封禁,侵犯了缪某的财产权益,应承担赔偿责任。

3.损失怎么认定、责任怎么分担?

账号损失以封禁时的价值认定,购买价款和充值金额不能简单等同于损失。法院综合购买价款、充值金额、游戏使用时间、享受服务程度等因素,酌定损失12万元。同时,缪某违反游戏协议关于“不得将账号提供给他人使用”的规定私自出租,自身存在过错,酌定其自担30%、陈某承担70%。

三、处理思路

(一)固定虚拟财产价值证据

王龙月律师接手后判断:本案的关键是证明账号的财产价值和封号的因果关系。律师协助缪某整理账号买卖沟通记录、支付凭证、充值记录和平台调取的封禁信息,证明账号系10万元购入、充值超14万元,封号系租客违规操作所致。

(二)主张虚拟财产损失

律师围绕账号的虚拟财产属性,主张封号造成账号核心功能灭失、财产损失客观存在,请求按账号价值赔偿24万余元及利息、律师费。

(三)接受酌定,守住主要赔偿

法院认定账号属虚拟财产、租客应担责,同时因缪某私自出租存在过错,酌定其自担30%、租客承担70%,判决赔偿8.4万元及利息。主要赔偿主张获得支持。

四、案件结果

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案涉游戏账号及附属虚拟道具符合虚拟财产属性、受法律保护;租客陈某违规使用致账号封禁,应承担赔偿责任;缪某私自出租账号违反游戏协议、自身存在过错。综合各项因素酌定损失12万元,缪某自担30%、陈某承担70%,判决陈某赔偿8.4万元及利息,律师费主张未获支持。

案件文书(已脱敏)

以下为本案民事判决书的脱敏图片,用于对应展示上述案件处理结果。图片中的当事人身份、完整案号、住址及其他可识别信息已经遮挡。

案件文书(第1页)

案件文书(第2页)

Redacted Documents / 脱敏文书

案件文书

以下按文件顺序展示本案全部已脱敏文书图片;网页副本不追加遮盖或水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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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脱敏文书第1页
本案脱敏文书第2页
本案脱敏文书第2页

五、律师提示

游戏账号、虚拟道具是不是财产、值多少钱,是这类案件的难点。这个案子的破局点有三:一是确认账号的虚拟财产属性,用买卖凭证、充值记录证明其经济价值;二是锁定租客违规使用与封号的因果关系,让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三是理性看待损失认定,法院结合多种因素酌定,购买价和充值额不能直接当损失报。

对账号主而言,出租账号本就违反游戏协议,封号风险自担,出租前要评估风险、保留交易记录;对租客而言,违规“开挂”不仅损害他人财产,自己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王龙月律师提醒:涉及虚拟财产的交易和出租,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和账号信息;发生封号、损失后及时固定证据、依法主张,虚拟财产权益同样受法律保护。

六、法条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数据与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过失相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的计算

关于王龙月律师

王龙月律师,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现为黑龙江怀瑜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2301202511961224。她主要从事民商事争议解决,业务覆盖合同纠纷、债权清收、强制执行及相关争议处理,可承办哈尔滨市、黑龙江省内及跨省案件。

在案件办理中,王龙月律师重视先核对当事人的实际目标,再围绕合同文本、资金流水、工商登记、履行记录和程序节点建立事实框架。面对多主体、多重法律关系或者证据分散的争议,她会先区分各项请求的法律基础和举证责任,再据此安排证据整理、程序推进与庭审回应,避免只凭单一材料作出判断。

王龙月律师持续关注请求权基础、合同审查、债权实现和执行程序等实务问题,曾赴北京参加执行案件实务培训,并赴南京参加请求权基础思维及其适用研修。除诉讼与仲裁业务外,她还参与社区反诈普法和校园法治教育,尝试用更容易理解的方式解释法律规则及日常风险。

她的服务范围包括诉前风险评估、方案设计、证据梳理、诉讼或仲裁代理以及执行跟进。对于当事人而言,案件处理不仅是取得一纸法律文书,还要考虑请求能否证明、责任由谁承担、结果如何履行。王龙月律师据此注重在程序启动前说明主要风险,在案件推进中及时反馈节点,并根据新出现的证据和对方主张调整处理方案。

咨询律师:王龙月律师|黑龙江怀瑜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大道9号美域江岛小区1号楼1单元31层2号|咨询电话:18686895991|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

声明:本文依据已脱敏案件材料整理,仅用于法律知识交流与案例展示,不构成对任何具体案件结果的承诺或法律意见。个案事实、证据与程序状态不同,处理方案应结合具体材料另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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